| 因客户的800元钱不知去向,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西梢门售票处主管李某与代收票款的高某发生口角,当天高某便因病住进了医院,此后高某以李某恶语中伤侵权为由将李某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告上法庭,向两被告索赔近2万元。昨(8)日西安莲湖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坚持其没有侵权行为,不应承担此后果。本案未当庭宣判。 “我爱人是工商银行土门支行员工,银行派她和另一名同事驻海航西安营业部西梢门售票处代收票款。1月17日,有一名客户的800元不翼而飞,5月14日,这名客户再次来到售票处询问此事,售票处主管李某就向我爱人要当天的草账,我爱人发誓绝对没有见那800元钱,李某便对我爱人恶语中伤,导致我爱人手脚发抖,头晕头疼,当天‘120’送到医院后经诊断为高血压二期。我爱人一直身体健康,从没得过高血压,这次突发疾病完全是李某恶语中伤引发的。”高某的丈夫气愤地说。 高某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两被告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250.82元。 而李某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的委托代理律师则认为,李某在此事的处理上并没有主观过错,也没有侵害行为。而且高血压二期作为一种严重的疾病也不可能因两人发生口角就立即患上。 |